评析

评析

1.该案例属一般性差错(给药途径错误$3,患者及家属对此有知情权,应尊重患者或家属的权利,因此应告知家属真相。 

2.作为医务人员应以诚待人,有了差错就应如实地向患者家属说明,这是医德的要求。另外,医生当着家属的面批评护士的方式是不恰当的,因为在事实经过及产生的后果不完全清楚的情况下,告知患者及家属会使他们产生误解和心理负担。因此,医生违反了医疗保护的原则和医护互相尊重的基本原则,造成了不必要的医患纠纷。在事实真相弄清楚以后再告知家属真相和批评护士,有利于良好医患关系和医护关系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