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community)

社区(community)

以一定地理区域为基础的社会群体。

它有一定的地理区域、一定数量的人口,居民之间有共同的意识和利益,并有较密切的社会交往。例如,村庄、小城镇、街道邻里、城市的市区或郊区、大都市等,都是规模不等的社区。社区与一般的社会群体不同,一般的社会群体通常都不是以一定的地域为特征的。

词源

社区一词源于德国社会学家f.滕尼斯1887年出版的《社区和社会》(又译《礼俗社会与法理社会》)一书 。滕尼斯认为,社区是基于亲族血缘关系而结成的社会联合 。在这种社会联合中,情感的、自然的意志占优势,个体的或个人的意志被感情的、共同的意志所抑制。与此相应,人们由契约关系和“理性的”意志所形成的联合称为“社会 ”。中文“社区”一词,是中国社会学者在20世纪30年代从英文意译而来,因与区域联系,故有地域的含义,强调社会群体生活建立在一定地理区域之内。这一术语沿用至今。但其定义尚未统一。许多学者认为,社区是以一定的地理区域为前提的。人们至少可以从地理要素(区域)、经济要素(经济生活)、社会要素(社会交往)以及社会心理因素(共同纽带中的认同意识和相同价值观念)的结合上来把握这一概念,即把社区视为生活在同一地理区域内,具有共同意识和共同利益的社会群体。

社区的历史演变

社区是农业发展的产物。在远古游牧社会中,居民逐水草而居,无固定的住地。那时的游牧氏族部落只是具有生活共同体性质的一种社会群体,不是今天所说的社区。其后,随着农业的兴起,农业生产者需要定居于某个地区,于是出现了村庄这样一种社区。再以后,随着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在广大乡村社区之间出现了城镇社区,而自工业革命以来,人类社区才进入了都市化的过程,不但城市社区的数量日益增多,而且城市社区的经济基础与结构功能都不同于以往的社区,其规模日益扩大,出现了许多大城市、大都会社区。现代社会生活的发展,各社区之间在规范、价值观念以及行为模式上的差异程度已显著降低。社区的许多地方性功能为“大社会”的普遍统一的功能所取代。在同一个大社会里,此处社区居民与他处社区居民之间,相似之点多于相异之点。一个大城市社区的许多居民可能每天都到本社区以外的地方去上班。因此,社区成员之间除具有当地居民的共同利益之外,还分别具有各自从社区以外谋取生计的不同利益。这种情况,就从社会纽带和社会交往上削弱了社区地域界限的确定性。

社区研究的发展

对于社区的研究发端于滕尼斯。他所分析的是传统农业社会的社区,其特征是:成员对本社区具有强烈的认同意识,重感情、重传统,彼此之间全面了解 。滕尼斯关于社区的理论,为以后的社区研究打下了基础。美国的芝加哥学派以研究都市社区闻名于世。20世纪20~30年代,这个学派研究了美国大城市芝加哥都市化过程,用以说明美国城市的结构和动态。芝加哥学派的人文区位学理论 ,就是在分析社区区位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这个学派从不同的层次上研究了都市社区,即不但以整个芝加哥市作为研究对象,而且还以芝加哥市内的犹太人聚居区、波兰移民区 、上层阶级邻里、贫民窟等作为单个的社区研究对象。其主要代表人物r.e.帕克认为,社区的本质特征是:①人口是按地域组织起来的。②人口或多或少扎根于它所占用的土地上 。③人口的各个分子生活于相互依存的关系之中。在同一时期,美国学者 r.s.林德和 h.m. 林德夫妇又开创了以小镇为对象的全貌研究,即描述社区的各个不同部分并解释这些不同部分的相互关系。从50年代以来,美国又发展了关于社区权力的研究,以了解社区里的权力分配状况。

社区研究的意义

由于整个社会是由一个个或大或小的社区所组成,一个社区就是一个具体的小社会,可谓整个大社会的不同程度的缩影。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说,社区研究是研究整个社会的起点,而且更具体可感,易于把握。一般说,社会的一切活动都是在一个个具体的社区里进行的。整个社会普遍存在的一些现象必然会在各个社区里有所表现。社区研究是社会研究的具体化。通过社区研究人们对社会进行典型调查,研究和探讨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及同类社会的共同特点。通过社区研究,人们还可以了解某一社区的地方特点,因地制宜地进行改革和建设。

社区是一个规范的行政术语。

在农村,社区一个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