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的职权及监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