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区别——现金清查

《小企业会计准则》清查发现的现金盘盈、盘亏,先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核算。现金盘盈,批准后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现金盘亏,经批准后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而《企业会计准则》中如为现金短缺,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计入“管理费用”科目,如为现金溢余,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