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投标书情形

无效投标书情形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交应交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中规定的无效投标文件包括:

1、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的投标文件。 

2、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多个报价的投标文件。 

3、投标人名称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投标文件。 

4、只有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字,无单位盖章的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