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的传真件与原件可互换吗?

审计的传真件与原件可互换吗?

新的审计准则规定了注册会计师必须检查会计凭证和记录,但是仅仅检查会计凭证和记录不足以证明事实的真相,注册会计师还必须获取其他证据。例如,某审计业务,审计时不能只查内部的证据,还得查外部的证据,还要向对方发函询证。因审计工作只剩两天就要结束,回函选择传真做结论。经核对原件和传真确实是一样的,这时把传真件从档案室拿出来,把原件放进去,这样做行不行?

分析:不行。可以把原件放进去,但传真件不能拿出来,必须留在里面,然后写一份说明材料,说明原件是后来增加的,我们已经核对无误,原件应附在传真件的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