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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支

坐支就是把收到的钱又付出去,没有做账务处理。例如,甲收到货款5000元现金,交给出纳,同时,乙来报销差旅费5000元,出纳将刚收到的5000元付给乙,这两项业务均未进行账务处理,即为坐支。

如果乙仅报销2000元,出纳仍是从刚收到的5000元中支付这笔款,将扣除了2000元的差旅费后所剩的3000元作为货款记账,这也是坐支。

按照有关规定,允许坐支的单位主要包括:

1)基层供销社、粮店、食品店、委托商店等销售兼营收购的单位,向个人收购支付的款项;

2)邮局以汇兑收入款支付个人汇款;

3)医院以收入款项退还病人的住院押金、伙食费及支付输血费等;

4)饮食店等服务行业的营业找零款项等;

5)其他有特殊情况而需要坐支的单位。

单位应严格按照开户银行核定的坐支范围和坐支限额坐支现金,不得超过该范围和限额,并在单位的现金账上如实加以反映。为便于开户银行监督开户单位的坐支情况,坐支单位应定期向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

为什么不允许坐支?

直接“坐支”的弊端:

1.不利于企业财务管理与问核算,不能真实反映收入、支付情况;

2.为企业偷税漏税创造温床,收入可以不纳税和少纳答税,不利于监管;

3.容易造成错账、漏专账和账实不符的现象(日记账与库存现金容易混乱属);

4.为个别人的贪污创造机会或不利于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