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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信息失真损害投资者信心

自1720 年在英国发生世界上第一例上市公司会计舞弊案——“南海公司事件”以来, 会计信息的真实性问题就成为投资人和债权人关注的核心问题之一。虽然在过去的200 多年里,由此催生的现代审计技术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同时世界各国也普遍建立和完善了财务会计准则,使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得到了很大保障,但是,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并未如投资人和债权人所希望的那样从根本上得到遏制,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案件还时有发生。在中国,这种现象也同样存在。财政部在2010 年度对18 553 家企事业单位、969 家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检查结果发现,部分企事业单位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会计基础工作薄弱,执行会计准则和制度不力,存在白条入账、假发票报账、会计账簿设置不规范、会计人员无证上岗、资产管理混乱、收入直接冲抵支出等问题;一些企业会计核算不实,为完成绩效考核目标调节收入利润,隐匿收益少缴税款,为获取银行贷款编制两套报表,编制虚假财务报告;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收支未统一核算、非税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专项结余亟待清理、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部分非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未严格执行审计准则,审计证据获取不充分,审计报告披露不全面,甚至出具虚假审计验资报告;部分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薄弱,内部管理亟需加强, 在财务管理、质量控制、档案管理等方面未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执业质量存在隐患。这些舞弊现象的发生不仅使会计的诚信基础受到严重挑战,而且也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投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