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提供信息
提供信息是指向患者或家属提供有关临床过程的各种信息。对临床上接受治疗或检查的患者,提供的信息主要包括:①疾病的诊断和预后;②治疗或检查过程的程序;③ 治疗或检查过程中患者可能会感受到的不适、可预见的风险和获益;④其他可供选择的治疗或检查方法;⑤价格;⑥自愿决定接受、拒绝或中断治疗或检查的权利和风险;⑦ 患者信息的保密性等。如要求患者接受临床科学研究,还要提供有关研究的目的与研究方法,在研究中受到伤害后可能得到的医疗服务或赔偿,自愿参加、拒绝或任何时候退出研究的权利,以及是否参加研究都不会影响患者正在接受的医疗服务等信息。
2. 对信息的理解
对信息的理解是患者做决定的前提。医学知识对大多数人而言还是比较专业的,因此,研究者在取得受试者的知情同意之前,除了提供信息,还要了解和评估受试者是否已真正理解了应该掌握的信息。对信息的理解除了受试者本人的知识结构、文化程度等因素外,还有一些因素影响受试者对信息的理解:如信息陈述的完整性、受试者的情绪、提供信息的负荷等。因此,提供了有关信息后,医护人员有义务接受患者或家属的询问,评估患者或家属是否真正了解了应该掌握的信息。
3. 做决定的能力
做决定的能力在此是指患者是否有正确做出接受或拒绝医疗过程决定的能力。许多受试者在日常生活中对自己的生活有足够的决定能力,但对医护过程的知情同意可能不具备决定能力。如未成年人(18 周岁以下)在日常生活中能够做决定,但接受医疗过程与否的决定不能由他们单独做出,而精神病患者、老年人也往往存在做决定能力受损的状况。此时,需要合法的代理人来接受知情同意。
4. 自愿参加
自愿参加是知情同意过程的目的所在,为尊重患者的自主性,事先要声明,无论患者接受、拒绝或中途退出医疗或研究过程,都会一视同仁,在随后的治疗和医疗服务过程中利益不会受到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