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分工原则:
每项经济业务的处理必须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即企业内部必须实行部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明确各自的职责范围和处理业务的权限、政策界限与纪律规定。
相互牵制原则:
其目的在于,利用不相容职务的分离和每项业务由多部门、多人员处理所形成的相互牵制关系,实现内部的自动控制。例如,出纳职务与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的 职务分离;钱账分管;账物分管等等。
凭证制度原则:
1.必须设计合适的凭证格式及其传递程序,凭证则作为反映业务过程的法律事实。
2.对所有凭证应预先编码,以防丢失。
3.对所有凭证在入账装订前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以保证其账务处理的正确性、真实性与合规性。
4.为防止个别人乘虚而入,应建立及时沟通制度。
核对检查原则:
销售开票、财务收款开票、发货、出口应实行集中办公。除凭证的审核外,还要对证账,账账、账表、账卡、账实的核对检查。
内控原则在销售业务中的具体运用
印鉴管理制度:
财务负责人掌管财务印鉴,加盖时要审查有无审批手续,金额是否正确,用途是否符合规定。不得签发远期和空头支票。应更换防伪印章。
核对往来账务:
财务负责人应指派专人随时随地与销售及发货核对账务,及时互通信息,查实原因,调整账务并催收应收国内(外)账款。
监督检查制度:
1.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全面、正确地进行账务处理,使收支业务尽早入账,不得压单;
2.记账与出纳业务的职责相分离,使记账的权限仅限于主管会计,用密码的方式给予限定;
3.对现金的账实情况进行经常性和突击性抽查,查看库存的现金有无超出限额,有无挪用盈亏情况,保管措施如何。
4.监督移交工作的整个过程,查看移交清单是否完整,对于遗留问题应限期查清,不留后遗症。
严格交接手续:
1.有关人员调换岗位,须按规定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做到前不清,后不接。
2.离职人员须编制移交清单,列明移交的账,证、表、公章、资料及有关事项,由监交人签字认可后方可办理手续。交接清单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存档。
严格发票鉴别制度
具体如:
相关人员应熟悉科学的发票鉴别方法,提高他们的发票鉴别能力,丰富他们的发票鉴别手段等。